每当闲下来时,总是不自觉的去把玩右手食指的戒指。淡紫色的碎碎的仿钻不停的闪烁,并没有因为是假冒的而暗淡一分,是几天前男友带来的,有个很漂亮的盒子。
之前一直想要个戒指,套在指上,而它必须是由我爱的人来套上,一直这么想着,却一直没有实现,直到某一天这个希望如恶瘤在脑部发作,不可抑制的强烈,于是对他说,给我一个戒指,无论什么样,无论大小。他不奇怪,是的,也许早该有了。戒指有点大,说来也怪,十根手指只有右手食指能戴的住,虽这样仍因不小心的滑落。偶尔做事害怕弄丢而取下,不到一分钟便觉得少了什么东西,一定要把它找回来,其实向来不爱戴首饰,多挂一点东西便觉累赘。而这新来的小小束缚却让我很是温心。似乎一下子有了依靠,有了着落。
总是对他说不喜欢钻戒,不喜欢那点虚假的光芒,他也总以为我是为了省钱才这样说。“钻石恒久远,。。。。”也只有广告商才会说的这么不亦乐乎,而爱情的寿命远比不上它,当爱情逝去,而手上的戒却依然光芒闪烁,似在嘲笑。假以物而自欺欺人,当瞬间的幸福为永久。而我是个贪心的人,要瞬间更要永久,幸福于心才能恒久,而指上的钻它不知道,它没有生命,冰冷而尖锐,任手指的温度多高,也不带一丝温热。
所以我坚持认为我不需要一个尖锐的东西来证明我的爱情,现在是以后也是,在拥有时被视为永恒而在失去时。。。成为曾经感情的祭奠。我们都需要温暖,需要一切能带来温暖的东西,包括爱,相信,永远。并且在失去一切时不被生活失去。所以我仍需要一个寄托,证明一些东西的存在,并在证明的同时感受温暖。
戒指在食指不停转动,隐约可见一圈浅显的痕迹,那便是戒痕。这是我另一个小小的心思,留下一道戒痕,因为在所有的首饰中,唯有戒指戴久了会留下深深的印记,在我看来它不单是婚姻的象征,任何时候它都有行使见证爱情的权利。戒指戴上前没有玫瑰,没有求婚。只有深深的注视和微笑。因爱而生。
一生被套牢,只在这细细的食指。
因为,十指(食指)连心。